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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平利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

作者: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36日至429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安康市平利县开展常规巡视,并同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按照省委要求,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贯彻落实中省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扎实。学习照本宣科,停留在浅层次水平,结合实际研讨交流不够,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不够,少数党员干部对脱贫攻坚政策、业务和措施不熟。2016年县委中心组学习有关脱贫攻坚政策文件仅2次;暗访抽查“八办三组”牵头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20人关于“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等知识,均不能完整回答。

2.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存在急于求成和盲目乐观思想。平利县属省级贫困县和秦巴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建档立卡贫困户1850744811人,贫困发生率22.4%2016年就提出2018年实现整县脱贫摘帽,在连续四次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全省领先后又过分自信,部分干部思想松懈,精神不在状态。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研究不够,户脱贫村退出的中长期增收产业、长效帮扶措施较弱。

3.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带贫效果不明显。一些镇村短期产业“弱、小、散”,中长期产业发展不够稳定,产业布局不够科学,缺乏市场竞争力,小额信贷和互助资金没有发挥应有带动作用。推行的“市场主体+贫困户”的产业模式,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个别合作社雇用贫困户“打短工”,带动贫困户自我发展作用不明显。平利县祥华富硒茶业有限公司协议帮扶贫困户61户,经检查验收实施有效帮扶的仅33户,其中有5户未达到1000元增收目标。

4.落实移民搬迁政策还不到位。一是镇村对贫困户搬迁把关不严。贫困户提出申请就确定为搬迁对象,上报数据频繁调整。2018年省上核准平利县易地搬迁1468741345人,数据清洗时自查核减了10723035人。二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兴隆镇冠汝移民安置点未设置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卫生状况差;长安镇集镇安置区、兴隆镇冠汝等移民安置区,未规划解决小区停车问题,电动车、摩托车在楼道乱停乱放存在安全隐患。三是“稳得住”措施不够有力。11个镇62个安置点均未建立搬迁户就业台账,就业状况底子不清。社区工厂带贫机制不优,对贫困户吸引力不强。截止20193月,全县83家社区工厂吸纳就业4500余人,其中贫困人口314人,仅占7%,贫困户回原址种地或打零工现象突出,移民搬迁入住率仅为63.6%

(二)党委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1.脱贫攻坚责任压力传导逐级递减。县级层面,工作安排部署和面上督查指导较多,围绕某一问题专题调研、解剖麻雀较少,因地制宜提出措施办法做得不够。镇级层面,个别镇落实主体责任没有完全到位。贫困户数较多的镇,有的镇党委书记遍访贫困户不够深入细致、没有全面覆盖,村级层面,少数贫困村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过多依靠部门帮扶,自身主体作用未充分发挥。

2.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作用不明显。个别镇村党建与脱贫攻坚结合不紧密,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农村党员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程度低,60岁以上党员占46.7%,初中及以下学历占71.2%,少数村干部发展思路不开阔,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领头雁”作用发挥不够。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三务”公开不到位。2019年全县还有6个软弱涣散贫困村党组织。

3.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扎实有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部分道路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长安镇金沙河村、八仙镇仁溪沟村2019年交通项目截至320日部分未动工。“两房”建设方面,部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进度较慢。截止目前,全县“十三五”62个集中安置点,还有26个基础设施在建。兴隆镇九龙池村3处集中安置点地下管网、道路硬化等建设滞后。平利县2018年底才出台旧宅基地腾退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全县完成外业勘测仅占64.1%,腾退施工尚未启动,年底前完成1.1万亩的腾退目标任务艰巨。

4.落实中省脱贫攻坚政策存在拔高标准问题。为提高群众满意率,把省上健康扶贫“四重保障”拔高为“五重保障”,将新农合报销比例上调为100%,2017年新农合基金超支2294万元,造成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政策待遇的“悬崖效应”,群众争当贫困户现象突出。

5.帮扶力量统筹谋划不够。一是帮扶力量分配不均衡。没有充分考虑各村脱贫攻坚工作的差异性,个别深度贫困村和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帮扶力量相对薄弱。让河、金鸡河、六一、财神庙等村帮扶力量较弱,帮扶单位实力与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不匹配。二是存在一帮多现象。全县3834名干部包扶18507户贫困户,人均帮扶4-5户,但统筹分配任务不均衡。县政法委包联长安镇柳坝村,第一书记包9户,最少的包3户,全县最少的仅包1户,任务重的干部压力大、帮扶效果不明显。三是四支队伍管理不严。一些驻村工作队员不能坚持“五天四夜”驻村帮扶,少数干部存在“慰问式、点卯式”帮扶问题。巡视发现兴隆镇汝河村、大贵镇半边街村部分驻村队员存在“挂名走读”问题。

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四多”,即:文件多、会议多、检查多、留痕多。2016-2018年,西河镇党委、政府共收到县直有关部门文件8169份,参加会议304次,迎接检查考核241次。脱贫攻坚资料整理过度要求留痕,每一项扶贫措施均要有台账、记录、照片等佐证资料。贫困人口外出务工要求企业开具证明,本人出具签字的收入证明,并提供务工照片。测算印证贫困户生产经营性收入时,要求本人提供农产品出售的时间、地点、金额等信息,且购买人必须签字确认。

(三)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方面

1.纪委监委监督不够有力。一是主动发现和查办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力度不大。2018年县纪委监委查处扶贫领域144件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中,80%以上是上级转办和群众信访。二是监督压力逐级递减。聚焦主业主责不够,广佛镇、长安镇纪委书记分管其它工作。个别乡镇监督执纪问责不力,2018年全县各镇纪委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件仅19件,洛河镇纪委“零”立案。三是群众身边的“蝇贪”“微腐败”问题依然多发。20162018年共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411人,占立案查处人数的78.5%。本轮巡视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30件,占信访总受理数76.9%

2.苏陕扶贫协作项目缺乏科学有效管理。一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018年市对县苏陕协作项目审计发现,平利县聚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规使用项目资金0.84万元,松树坪茶叶专业合作社、女娲翠峰产业有限公司没有对协作项目独立核算。二是项目帮扶成效监督存在制度漏洞。苏陕协作项目要求企业与贫困户签订5年的帮扶协议,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职能部门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企业,对于企业后期履行帮扶责任缺乏有效制约,同时也未建立帮扶成效验收监管制度。

3.部分职能部门履行监管不到位。一是个别县级职能部门主动担当不够。有的重分配轻监管,项目“一批了之”、资金“一拨了之”,县卫健局未结合实际制定全口径健康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责任分工不清,项目管理存在盲区。二是互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大贵镇半边街村改变互助资金用途,存在变相为经营主体融资贷款问题。三是项目监管责任缺失。县水利局对安全饮水项目监督、验收走形式,兴隆镇汝河村五组安全饮水工程水管悬挂河畔,水源选取和建设不合理,河水暴涨时饮水浑浊无法饮用,被验收认定合格。

(四)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统筹不足把关不严。一是县委在研究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时,对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关于农业农村方面政策统筹研究部署不够深入、结合不够紧密。二是对乡镇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把关不严,指导不够有力。大贵镇、正阳镇照抄照搬县上整改方案,存在上下一般粗问题。

2.整改工作不彻底。同一问题多次反馈后仍未整改到位。在2017-2018年中省市7次脱贫攻坚检查中,11个问题重复反馈3次以上。县卫健局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力,2018年连续3次反馈村级卫生室建设不规范、存在过期药品等问题。巡视随机抽查了5个村级卫生室,4个卫生室均存在过期药品,兴隆镇汝河村鲤鱼庙卫生室过期药品达6种以上,同时存在卫生室设置不规范,药品摆放混乱,医疗垃圾回收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3.整改责任没落实。针对督查发现问题,督导不严,没有把整改工作和当前工作有机结合,满足于建好问题清单、填好问题合账,有“文件整改”“被动整改”现象。个别乡镇和部门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分析研究不深不透,问题排查不具体不全面,整改措施不够细致有力,有“按下葫芦浮起瓢”现象。广佛镇白果坪村村级整改台账前后逻辑不符,问题表象与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不对应。老县镇万福山村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不具体。

对于巡视了解的有关脱贫攻坚领域的问题线索,我们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意见建议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的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精神,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急于求成的思想,坚定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信心,继续保持脱贫攻坚优秀成绩。坚持大扶贫格局,强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力攻坚,确保2019年底如期实现整体脱贫任务。

(二)坚持统筹协调,增强攻坚合力。强化统揽全局能力,把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扫黑除恶和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起来,科学配置项目、资源等要素,统筹做好“三农”工作。县委要充分发挥协调各方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畅通爱心对接渠道,构建多元化帮扶体系。对标整县脱贫摘帽标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历次成效考核发现问题,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严把脱贫退出关,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三)聚焦关键环节,筑牢脱贫基石。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推进农业产业“五个十万”,以农产品质量品牌为突破,不断提升农业产业效益。支持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经营主体+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延伸产业链条和价值链条,使贫困户在农业发展链条上实现脱贫致富。坚持把“稳得住、能致富”作为易地扶贫搬迁重中之重,充分发挥社区工厂安置贫困人口就业的优势,加大对搬迁贫困人口创就业培训和劳务输出,确保每个搬迁家庭实现至少一人稳定就业目标。

(四)全面从严治党,护航脱贫攻坚。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充分发挥抓党建促脱贫作用,认真落实省委《乡村组织振兴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达标”活动,注重培养发展农村党员和致富带头人,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严格“四支队伍”教育管理,用足用好“三项机制”,深入开展扶贫领城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小微腐败”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虚假式”“算账式”“指标式”“游走式”脱贫问题,推动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