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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旗帜鲜明反馈交叉巡察发现问题

作者: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9

为认真做好巡察意见反馈工作,扎实推进巡察问题整改,12月27日上午,平利县委交叉巡察组向被巡察县公安局反馈巡察发现问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代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马朝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文明,县委巡察办主任吴风军,县委交叉巡察组组长周平等出席会议;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熊海波作表态发言。

会议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登林主持。

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从今年9月下旬至11月底,县委交叉巡察组对县公安局机关及派出机构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集中巡察。县委交叉巡察组紧紧围绕巡察监督重点,通过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顺利圆满完成了巡察任务。

反馈会上,县委交叉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和建议;马朝阳同志传达了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和县委有关要求,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要正视存在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认领。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大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醒认识当前我们公安队伍管理中存在问题短板,认真对待巡察组反馈意见,虚心接受、全面梳理,照单全收;二要强化责任担当,促进问题强力改、坚决改、全面改。进一步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以最果断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公安队伍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三要强化督察问责,用工作实绩看整改效果。要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察检查、问责问效,对反馈意见进行分类汇总,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销号制度,用工作成绩来检验和衡量整改工作成效。

熊海波同志代表县公安局党委从提升站位抓整改、压实责任抓整改、建章立制抓整改、围绕落实抓整改等四个方面作了表态发言。

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各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及各所队室副职领导;交警大队中层以上领导及各交警中队长;机关全体民警,巡警大队、城关派出所全体民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