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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纪委监委: “五四三”机制

做好“三访”化解工作

作者:张成红 刘永霞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4

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有关要求,持续把解决信访举报工作的突出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高质量查处初信初访,有效化解重复访、越级访“三访”问题,平利县纪委监委推动实行“五四三”机制做好“三访”化解工作。

健全五项制度,保障初信初访处置质效。一是深化“双向承诺”制度。持续深化实名信访检举举报人承诺在组织核查期间,不越级、不重复信访,纪检监察机关承诺优先处置、优先办理的“双向承诺”制度,强化对初信初访的直查快办和及时反馈工作,从“第一闸口”减少信访总量。二是坚持点名接访制度。坚持实行领导接访日的好做法,进一步做实做好点名接访、面对面约访、带访调研,及时依规依纪依法高效处置群众初信初访问题,切实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实行首办负责制度。全面推行初信初访承办单位包问题核查清楚、包监督落实解决、包教育疏导、包案结事了的首办负责制,并“签字背书”,确保初信初访一个口子受理处置,快查快结,减少信访人员多头跑路。四是推行结案审核制度。坚持“凡结必审”,办结件经预审后达到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处理恰当、手续齐全的标准方可结案,对出现事实不清楚、结论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的,退回补充核查,规定时限核查到位,确保经得起检验。五是完善澄清保护制度。对查否不属实的匿名信访举报,灵活采取召开会议、发出通报、书面反馈等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澄清,消除负面影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落实四项举措,下硬茬化解重复访越级访难题。重点关注反映同一问题结案后又来信来访2次以上、目前还没有息诉罢访的问题,建立重信重访工作台账,逐一复审复核,对账销号,实现息诉罢访。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包案化解。对纳入重信重访台账的纪检监察业务内信访案件,实行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或镇、部门党政“一把手”包抓,镇纪委、县纪委监委相关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负责,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台账、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包案制度。二是坚持“室组镇”联动协同化解。针对多年、多头、多层级重复信访举报或越级向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中省市巡视巡察组等各级组织反映问题,且涉及多个部门的,明确一名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相关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所在地镇纪委具体负责,组建工作专班,及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三是坚持一案一策精准化解。各镇、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对本区域内近两年来的信访举报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认定准,一案一策,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精准发力、精准化解。四是坚持强化监督跟踪化解。对已办结的实名信访举报,按照规定时限已反馈但反映人仍重复信访举报的,采取上门回访、电话约访等方式,做实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反映人的理解与支持。对信访人合理诉求未解决到位的,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及时解决。县纪委监委信访案管室要按照时间节点督促全县“三访”问题核查化解工作;包抓牵头人要不定期听取包抓化解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导;县纪委常委会不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强化三项保障,务求“三访”化解取得实效。一是实行满意度测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实施信访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让民情民意成为信访办理的风向标。对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情况复杂的“三访”问题,在一定范围内组织信访人、“两代一委”、纪检干部对办理结果公开回复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信访人提出异议的做出解释说明,提出新问题的酌情启动核查。二是公开通报考核。对全县各镇各部门重信重访、越级访和信访积案包抓化解工作情况实行季通报、半年考核、年终兑现奖惩的通报考核机制,将包抓化解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对实绩突出的予以加分,严格奖惩兑现。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跟踪督办,对责任不落实、处理不到位、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再次重复访、越级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

2021年度,平利县纪委监委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初信初访、重复访、越级访等“三访”化解工作,集中化解初信初访42件、重复信访40件,越级访37件,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