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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出台《单项工作考核激励办法》

让有为者有位

作者:刘永霞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1

近日,平利县纪委监委出台《单项工作考核激励办法》,通过建立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考核评价体系,构建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争创一流的内生动力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单项工作创一流的目标。

《办法》适用于纪检监察信息、宣传、改革创新等单项工作,按照“责任到人、实绩实效、正向激励、反向倒逼”的思路,鼓励专有所长的优秀年轻干部主动请缨,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专职专责专攻。对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单项考核,通过签订责任状、通报预警、考核兑现等措施,奖励激励敢于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

“《办法》突出实干实绩实效,针对性、操作性强,体现了让优者上、庸者下、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杜绝‘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激发干部履职活力,实现单项工作创一流、出经验、见成效的目的。”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负责人表示。

“作为一名年轻干部,看到机关出台这个《办法》,我立即向领导表达了认领意愿,《办法》中的考核激励措施,既提供了成长机会,又让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更足了,工作中,我会自觉加满油、把稳舵、鼓足劲,为纪检监察事业争取更大荣光。”办公室干部张政说道。

目前,已有多名纪检监察干部主动申领报名,《办法》的激励鞭策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大胆起用担当者,敢于担当作为就会蔚然成风,平利县纪委监委将通过《办法》的实施落实,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