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问题线索,拓宽监督渠道。坚持把排查问题线索作为扶贫领域纪检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执纪问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牢抓实。在各镇村设置扶贫领域专项信访举报信箱,公示信访举报电话,开通“廉洁平利”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举报渠道,受理群众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线索83件。强化巡察监督,把深化政治巡察和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把脱贫攻坚领域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对全县镇、村(社区)开展脱贫攻坚巡察督查全覆盖,先后组建了13个巡察组,对11个镇、137个行政村和6个居民社区,实施了全覆盖巡察,共发现扶贫对象不精准、干部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6大类124个,移交问题线索61件,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有效发挥,群众的信任感和获得感日益提升。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审计、扶贫、财政等部门的协作,召开问题线索移交联席会议4次,移送问题线索19件。坚持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定期排查、分批交办、台账销号制度,确保问题线索“无积压、零暂存”。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日常检查。始终坚持“督导检查、明查暗访、通报曝光”三个常态化。一是督导检查常态化。以强化“四支队伍”管理为抓手,在137个村安装“人脸+指纹”电子考勤系统,修订完善了《平利县脱贫攻紧电子考勤管理办法》,要求脱贫攻坚“四支队伍”4天5夜吃住、工作在村。对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到村帮扶和“四支队伍”在村工作情况实行一天一通报。二是明察暗访常态化。县纪委监委领导带队,抽调8人成立2个明察暗访组,不定期深入全县各村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联合县脱贫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成立4个专项工作督查组,对阶段重点工作不间断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纠正、立行立改,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今年已开展明察暗访23批次。三是通报曝光常态化。今年1-10月份,县纪委监委下发脱贫攻坚通报63期,对16个部门和43名干部帮扶工作不实问题进行了问责,其中,诫勉谈话17人,通报批评23人,谈话提醒25人,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8人次。
夯实整改责任,推动任务落实。加强对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实行县委常委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脱贫攻坚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制度;明确整改的指导思想、具体步骤、办理程序等要求,实行整改结果真实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制度,夯实了责任单位的整改责任。组建成立整改工作督导组,下设4个督导小组,通过定期督导、随机督查等形式,促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把承担脱贫攻坚任务较重且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扶贫局等13个县直部门和镇、村作为重点巡察对象,把农村危房改造、低保五保、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等作为巡察的首要内容,坚持立行立改、以下看上、违纪必究,着力发现和移送查处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全县及各责任单位按照“问题准、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分年度、季度、月份建好整改任务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标准、时限、效果“四明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各类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严肃问责惩处,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办案协作区、交叉办案、提级办案或督导办案等方式,安排精干力量,从严从快查处扶贫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县委巡察办主动与县纪委案管室对接,对转办问题线索定期督导检查,紧盯处置办理结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选取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延展巡察监督的震慑作用,增强群众信任感和满意度。实行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跟进督办落实,严查快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今年1至10月,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 113件,初核101件,立案46件,党纪政务处分5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件16人,监督执纪已然化身一缕长风,催动脱贫攻坚这艘航船正在破浪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