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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实行信访举报双向承诺 减少重信重访

作者:张成红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4

“我给纪委反映的村干部以基础设施建设费及管理费名义向我们乱要钱的问题,不到三个星期就查清了,真的是太感谢了!”近日,安康市平利县西河镇一位村民,在县纪委两名工作人员出具的《纪检监察实名举报答复登记表》上一笔一划地签了字,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连连称赞。这是平利县纪委监委推行《署实名举报实行双向承诺办理暂行办法》工作的一个缩影。

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即举报人、承办单位共同为信访举报件的查办“履责”,举报人承诺在承办单位调查期间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同一事项越级、重复信访,纪检监察机关则承诺优先办理、按时办结,及时向举报人答复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

为确保制度落实,同时平利县纪委监委明确包案领导责任,把双向承诺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列入领导包案工作的重要范围,由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进行包案,严格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对承办单位办理信访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答复、疏导、稳控,做到一对一负责、一对一督办,确保举报问题及时解决。

平利县纪委监委从2018年实行 “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0余件,均按照“双向承诺”制的规定做到了件件有答复,案案有落实,全县重信重访率明显下降,各类不规范信访行为大幅减少。同时,向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传导了压力,提高了办理信访件的质效,促进了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就地解决。截至目前,平利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签订《双向承诺书》62份,全部期限内办结,并及时向举报人作了反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