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九巡视组于2019年3月6日至4月29日,对平利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在平利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巡视工作任务。期间,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发放并收回《征求意见表》120份;先后听取平利县党委、纪委、组织部门的工作汇报及脱贫攻坚专项汇报;与117名领导干部和有关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接待来访24批48人次,收到来信36件,来电13次,手机短信2条,电子邮件2件;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9652份;深入到18个部门、单位进行专题调研、实地查看,对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了解。
根据省委要求,现将巡视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平利县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省县域经济综合排名从2015年第39位上升到2017年第24位,脱贫攻坚考核连续四次全省第一。
一、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还不够深入扎实。学习没有在走深走实走心上下功夫,联系思想认识、政治责任、工作实际研讨少。2018年度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80%班子成员认为自己理论学习不深入,联系实际不紧密。对基层缺乏指导督查和长效常态机制,学习质量逐级下降。2018年有28个党委(党组)未执行“一学一报”制度,占比57%。巡视抽查62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有22人不能回答,占比35.5%,个别干部对“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等内容说不清。
2.政治站位还不够高,行动还不够坚决主动。省委部署秦岭违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后,县委认为平利处于巴山区域,也只是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初期工作行动迟缓,直到中办下发通报收看《一抓到底正风纪》警示片,才纠正了认识偏差,明确了“从政治纪律查起”的工作基调。随后开展的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未深刻汲取教训,首次摸排“零报告”,直到省委召开推进会后才开展“清零行动”,排查确认出9个。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的“古仙洞水库一级保护区39户居民搬迁”和“古仙洞水库二级保护区43户居民环境治理”2个问题至今未销号。
3.贯彻“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全局”战略思想还不够精准,协调推进还不够有力。县委突出了脱贫攻坚为大为重为先工作主线,但系统推进产业均衡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办法措施还不多。县生态资源优势明显,但变为经济优势作用不明显。茶产业历史悠久,但品牌效应不凸显。县域经济总量偏小,三产结构比为11:70:19,特色农业附加值不高,新型工业支撑力不强,城镇部分地方环境“脏乱差”,美丽乡村旅游产业经营乏力。对外开放程度不高,招商引资力度不大,重点城建项目推进缓慢,支撑“三个经济”发展的交通等基础设施短板还没有大的突破。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不深入,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逐级传导扫黑除恶压力的措施还不实不硬,个别镇和部门没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偏远村组、社区宾馆等的宣传发动不到位,2018年度全市电话抽样调查,有1个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在全市排名后20位。涉黑涉恶举报线索上级批转多,有4个镇至今没有摸排上报线索。已经侦办的2起涉恶集团案件,1起尚未公诉,1起没有判决,震慑效果不明显。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不够有力,没有实现“零突破”。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收到多件反映公职人员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信访举报。
(二)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到位。2018年,县委没有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没有对县委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和通报。没有在县委常委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集体学习和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2016年以来平利县共开展7次巡察,“五人小组”听取汇报只有4次。
2.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还不够有力。2016年以来,县委召开常委会54次,传达学习文件精神中涉及意识形态工作议题4次,但没有一次专题研究全县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除2人外,均未在年终述职述效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提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中,17个部门党委(党组)7个未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13个未上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报告。融媒体建设管理不够规范,舆论管控体系不够健全。2018年5月,县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平利旅游”,因对发布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将0.82亿元旅游收入发布成8.2亿元,被网友质疑、舆情发酵。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还不够扎实。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分析党建工作比较少。2016年以来,15名部门、镇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12人认为对基层党建指导督促不够,教育管理不严。县科协没有专职党务干部,统计局机关党支部未按期换届,公安局党委未建立收缴党费台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规范、不严格。2018年,县妇联未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环保局等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均为优秀。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单独组建率仅为7.6%。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能力不强,党员管理、“三务”公开不到位,2019年全县还有6个贫困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农村60岁以上党员占46.7%,初中及以下学历占71.2%,“领头雁”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4.干部培养和人才建设方面还有短板。干部结构不合理,年轻优秀干部选拔培养力度不大。全县597名科级干部中,35岁以下的仅有44名,其中正科级干部2名,第一学历本科的42名,女干部82名。很多干部长期在同岗位工作,长安镇党委书记任职长达15年。“三项机制”配套措施操作性不强,“能上能下”力度不够。2016年以来累计“下”的12名干部中,违纪5人,身体原因6人,因能力不足和作风不实仅“下”1人。高素质人才流失和引进瓶颈未破除,2016年以来,公开招聘53个岗位中10个岗位无人应聘,县内学校流失优秀教师31名,县级两所医院医师缺口73名。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还有弱项
1.服务人民群众的行动自觉还不到位。信访矛盾重排查、轻化解,涉及群众诉求的信访积案还没有彻底解决,个别群众重复访、越级访的问题尚未有效化解,2016年信访积案30件,2017年42件,2018年67件。解决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大,平利高中专业学科教师严重短缺;城关初级中学初一学生平均每班72人,全县学校中最大的班额达到82人;新建的移民搬迁社区和集中安置点绝大多数没有幼儿园,医疗服务水平与群众的需求还有明显差距,群众反映突出的“停车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垃圾污水治理不力,尚有大贵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未建成。
2.慢作为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群众“最多跑一次”事项没有落实到位,县政务中心还存在部分进驻单位的服务窗口仅是受理窗口,办理仍需回原单位。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2016年查处10件14人,2017年上升为87件108人,查处违纪问题和处分人数较上年分别增长770%、671%。巡视发现在资金管理中以权谋私,在退耕还林中虚报冒领,在扶贫政策中优亲厚友,在履行职责中假公济私问题依然存在。兴隆镇九龙池村党支部书记田某虚报林地面积83亩,侵占集体林地202亩,侵占和坐支集体补偿金1.1万元。
(四)党的作风和廉政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三年查处的县级部门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件,镇级单位11件,村级43件,主要集中在违规操办婚丧宴、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四个领域。巡视发现:2016年,县工商联、县委统战部、团县委、县妇联无公函接待3万元。县农工部自行制定标准发放2016年度农村固定观察点观察户工作考核奖金4.3万元。县妇联等单位干部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2910元。
2.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存在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问题。县委县政府发文由2016年的962份增加到2018年的1204份,年均增长11.8%。2016年至2018年,西河镇党委政府共收到县直有关部门文件8169份,参加会议304次,迎接检查考核241次。有的干部面对矛盾不敢担当,害怕“啃”硬骨头。重点项目推进中,遇到棘手问题和信访压力,攻坚克难、解决问题不够。2018年,全县39个新建项目中,14个项目尚未开工,五峰山生态公园等2个重点续建项目未达到预期进度。
3.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用力不够。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2018年度谈话函询3件次,占处置方式总数的0.49%。对机关领导干部问责少,2018年查处科级党员干部13人,占全年查处人数的6.4%。问责简单,兴隆镇蒙溪街村支部书记陈某因一次旷会,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纪检干部“专职不专责”,长安、广佛等镇纪委书记兼管其它工作。8个统派直管纪检组在纪委集中办公,缺乏“驻”的优势,2018年3个统派直管纪检组初核线索和办案数为零,第一统派直管纪检组没有参加过统派直管的8个部门的党组会。2016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没有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典型案例,查处职务犯罪案件逐年降低,2018年仅有1件,全市排名末位,被市纪委监委约谈。
(五)聚焦高质量脱贫要求还有不足
对脱贫攻坚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够到位,有早脱贫早解脱的思想。考核连续领先盲目乐观,脱贫攻坚责任压力传导逐级递减,落实扶贫政策不够精准,产业带贫益贫效果不明显,移民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稳得住”“防返贫”措施还不够有力。脱贫攻坚文件多、会议多、检查多、留痕多,基层干部负担重。群众身边的“蝇贪”“微腐败”问题依然多发,三年来共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411人,占立案查处人数78.5%。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各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还不够扎实有效。
(六)上一轮巡视整改还不到位
2013年2月26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平利反馈了巡视意见。县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部署、协调督办、整改验收领导不到位。巡视反馈的三次产业结构不合理,支柱产业不强,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乡村道路建设质量不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未能充分发挥巡视整改应有的“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
(七)政治巡察监督震慑作用还不明显
巡察队伍配备不齐,县巡察办核定编制4人,只配备了主任1人。巡察没有突出政治巡察要求,巡察报告政治站位不高,发现的大多都是浅表问题,没有查找问题背后的责任和原因,巡察工作质量不高。2016年以来共巡察71个单位,发现问题线索仅47条、立案16件。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巡察整改督查不及时,仅对7轮巡察中的1轮进行了督查。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还不够。
(八)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同向发力
2019年3月12日至4月21日,市县联动巡察组深入到西河镇8个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市县联动巡察组发现了五个方面的问题:
1.落实脱贫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个别干部作风不实;
2.对脱贫攻坚问题研究不深、整改不力,档案资料整理过度留痕;
3.基础设施建设还有短板,搬迁群众回原址种地问题突出;
4.镇纪委主动办案力度不够,少数案件质量不高;
5.集体经济发展滞后,村支部带富能力不强。
巡视中,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强化县委班子和全县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和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领导作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融媒体阵地和管控体系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不懈整治“四风”。要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用活用足“三项机制”,大力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快后备人才建设。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狠抓农村、企业等领域党建工作,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全力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切实抗牢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第一责任”落实落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合力。要强化执纪审查和监督问责,严查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决打击黑恶势力“ 保护伞”,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化政治巡察,用好“四种形态”,强化“以案促改”,突出警示震慑,促进日常监管。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奋力实现追赶超越。要对标中央和省委要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全力打赢“三大攻坚战”。要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重要机遇,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五新”战略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 “三个经济”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和“五美平利”建设,加快推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