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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财政局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作者:文章来源: 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08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效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廉政风险。近日,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通知》要求各镇、县级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涉密项目除外)。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概况、预计采购时间等。各预算单位是采购意向公开的责任主体,必须确保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通知》明确提出,采购意向公开的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但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不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后,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应发布采购意向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平利县财政局按照上级部署,率先在全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目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已经在全县全面推开,各镇、县级各预算单位对计划实施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陆续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该工作的推行,受到了广大中小企业、代理机构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赞赏,从而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从源头上有效防范抑制了政府采购领域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