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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纪委监委:抓实“三项举措”推动执纪审查提质增效

作者:曹世松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8

今年以来,平利县纪委监委紧扣执纪审查工作中心,抓实常委包联、预警管理、镇案县审“三项举措”,加快立案、查案、审案节奏,推动执纪审查提质增效。

常委包联,夯实压牢责任。为压紧压实办案责任,平利县纪委监委实行县纪委班子成员和室部负责人联镇责任制,联镇常委和包联室部每月到镇指导线索初核、立案、证据收集、违纪定性等工作,对疑难复杂案件协调落实镇办协作区联合查办。县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各常委联镇包案情况汇报,研究案件查办工作。每月通报包案工作落实情况,并与执纪审查《考核办法》挂钩,作为年度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预警管理,提升办案效率。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时限要求,对查办案件实行“红黄绿”预警提示,将各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室部承办案件纳入统一管理,细分为结案、移送审理、未结案三类,每月公示,实行挂图作战。对执纪审查时限将至,而还未移送审理的案件数,亮起“红灯”,提醒主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在规定时限内移送审理;对调查环节已结束,正在移送审理中的案件数,亮起“黄灯”,提醒审理室部加快审理进度,确保按规定时限审结上报;对已办结上报的案件数,则亮起“绿灯”,告知办理单位案件已办理结束。案件移送审理后,台账由红变黄,办结完毕后,台账由黄变绿,有效解决了调查节奏慢、移送审理时限长等问题,提升了执纪审查效率。

镇案县审,保障案件质量。在确保镇办纪委、党委审理和处理主体责任不被弱化的基础上,实行“镇案县审”工作机制。对镇纪委立案案件从立案依据、违纪事实材料、被审查人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审理报告、处分意见等环节层层把关,检查材料、程序、步骤是否齐全,及时要求查缺补漏。对案件办理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一律要求重新审查,并督促镇纪委重新报送重审。通过严把审查手续程序关,审查证据事实关,定性量纪处理关,确保全县执纪审查的一致性;坚持“请”“走”结合、“镇”“室”结合、“帮”“带”结合,进一步促进全县执纪审查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