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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20】系列报道之二:‖ “四个到位”夯实两个责任

作者:曹世松 魏欣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24

两个责任是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近年来,平利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抓紧龙头,压实两个责任,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级级有导向,层层有压力,处处见实效。

构建长效机制部署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年初召开的纪委全会上,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干部个人作出书面廉政承诺,将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年终严格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实行“一把手”向全委会述责述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0年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36人次,单位报告重大事项12件次。

紧盯关键少数措施到位。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坚持实行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全覆盖、纪检监察室联镇联部门、纪委常委班子包联督导,强化履责督责。县纪委主要领导约谈镇和部门负责同志7人次,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发出督办整改函28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9份,依纪依规问责主体责任16人、监督责任3人。实施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考廉等制度,围绕县委干部选拔任用、村居“两委”换届、评优树模推荐等,回复廉政廉政意见1839人次,否决或暂缓78人次,做到严把政治关廉洁关。

严格监督问责处理到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13次,发现问题21个,督促全面整改到位。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3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进行追责并给予纪律处分。

保持高压态势震慑到位。严惩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形成不敢腐的震慑,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肃查处了城关镇李某珊、县统计局陈某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通过典型案件的查办和曝光,彰显了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对全县的党员干部形成了较强的震慑,对维护良好政治生态起到了积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只有压实两个责任,才能使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才能真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伟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