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利县纪委监委对2021年全县各镇村级党组织换届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联审鉴定,为601名候选人初步人选出具了廉政回复意见。
“经审查,上述陈某某等13名同志受到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建议影响使用。收到何某某等4名同志信访举报,正就反映问题进行核查,建议暂缓使用。”县纪委监委在回复意见中对17名初步人选提出否定意见。
自全县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把严肃纪律贯穿换届工作始终,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审查“过滤器”作用,严把候选人资格审查关口,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廉政体检。
按照《平利县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第十一次村民委员会和第七次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收到县委组织部门征求廉政意见的函之后,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审查范围及标准,第一时间组织各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组宣部等职能室部,围绕信访举报、处分等情况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审核,提出初步鉴定意见,经委班子成员集体合议审查签批后,最终形成廉政意见,为组织选人用人提供真实的廉政参考意见。
为保证廉政鉴定真实准确权威,县纪委同时畅通村居“两委”换届监督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对涉及村居“两委”换届候选人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查无实据的,及时予以澄清,坚决杜绝“带病参选”。